古代做和尚的特权包括: 1、富有的和尚:寺庙拥有大量的土地和财产,甚至有些寺庙会强行兼并附近土地,和尚通过各种手段,掌握了大量的私人财富。 2、赋税、兵役徭役与我无关:在封建社会,寺庙拥有的土地是不纳税的,和尚也不服兵役徭役。 3、逃避刑罚:在一些情况下,出家当了和尚能逃避法律制裁。 解放前藏区喇嘛享有种种特权视普通藏民如草芥任意残害百姓的原因是政教合一,真正的佛法不主张佛法人士介入政治,但也有一部分学佛人违背了佛法。 三武一宗灭佛事件的原因包括:盖吴在陕西杏城领导农民起义军反抗北魏统治,寺庙与起义军有联系;崔浩为了实现用儒家思想治国的理念,想要通过灭佛削弱贵族;佛教徒本身行为不端,比如唐武宗时期,佛教昌盛,还享有各种特权,包括不纳税、分配土地的政策;而有些佛教徒不缴纳赋税,不提供生产,甚至借高利贷、有偿收容孤儿、末法时代提供庇护等。 在中国,佛教道教寺庙没有收取门票、高价出售香烛等特权,现在开始收取门票和有偿开光等行为开始出现,南朝四百八十寺的典故指的是南朝的宋、齐、梁、陈四个朝代的皇帝们都崇信佛教,但最终都消亡了。 古代和尚的特权包括经济上的优待和法律上的豁免,这些特权使得一些人选择出家为僧,这些特权并不适用于所有和尚,有些人违背了佛法,有些人利用佛教的名义谋取私利,一些灭佛事件的原因也是由于对佛教的过度崇信和滥用,导致了不必要的破坏和损失。 此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1970-1-1 08:00 |